上市公司股票封闭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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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0-30
一、上市公司股票无偿划转规定?
股权无偿划转是资产重组中的一种特殊的交易形式
上市公司股权无偿划拨是指国有股份无偿划拨,国有股受让方一定为国有独资公司,其实质是公司控制权转移和管理层的重组,目的是调整、理顺上市公司国有资本运营体系,利用优势公司管理经验重振处于困境中的上市公司。
二、上市公司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0条、第21条
试用期的规定、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第十九条】-- 试用期的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1995年)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为每个工作岗位找到合适的劳动者,试用期就是供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合其工作岗位的一项制度,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一致的时间,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提供了保障。在用工过程中,目前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包括什么样的劳动岗位需要约定试用期,约定多长的试用期,以什么作为参照设定试用期等,实践中比较混乱。用人单位通常不管是什么性质、多长期限的工作岗位,也不管有没有必要约定试用期,一律约定试用期,只要期限不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六个月即可,用足法律规定的上限。有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半年为试用期;有的生产经营季节性强的用人单位甚至将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合二为一,一般长,试用期到了,劳动合同也到期了;有的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往往被不止一次约定试用期,换一个岗位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问题是劳动合同立法中劳动者意见最多的问题之一。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并且在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这是针对用人单位不分情况,一律将试用期约定为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的具体措施。 (最短1个月,最长6个月)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这就涉及到对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性质的理解,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在录用劳动者时的试用期内这些情况已经基本搞清楚了。
(三)为遏制用人单位短期用工现象,不能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不存在“试用期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问题上,需要强调以下几点:
(一)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约定试用期就别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理由作解除)
(二)同时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及福利待遇。(试用期内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三)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还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约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个星期,可能是一个月或者两个月)是试用期,试用期是包括在整个劳动合同期限里。不管试用期之后订立劳动合同还是不订立劳动合同,都不允许单独约定试用期。
(四)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的规定体现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体平等。
(五)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约定试岗、适应期、实习期,这些都是变相的试用期,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将劳动者的待遇下调,方便解除劳动合同。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明确这些情形按照试用期对待。
【第二十条】-- 试用期的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实践中,试用期劳动者薪金待遇低的现象非常普遍,很多用人单位视试用人员为廉价劳动力,任意压低基本薪水,甚至不给工资。对本条的理解,应把握以下几点:
(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里约定了试用期工资,而约定的试用期工资又高于本条规定的标准的,按约定执行。
(二)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体现同工同酬的原则。试用期间劳动者提供的价值不意味一定小于正式工,所以不能当然地认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的工资就是最低标准,这不符合同工同酬的原则。同工同酬原则还体现在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间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为了降低企业成本而逃避。
(三)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本条实际上规定了两个最低标准:1、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2、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这就存在着按哪一个标准执行的问题,正确的理解应当是条文里两者相比取其高。
(四)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违反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企业,劳动者本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解读】本条是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限制的规定。
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严重。这是用人单位热衷于约定试用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在立法征求意见过程中,有的建议明确规定在试用期内,除非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不得任意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要提前通知,并规定相应的经济补偿。
为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使用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做出了针对性规定,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中,要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必须有证据,有理由,约定的录用条件是什么,劳动者哪些方面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用人单位恶意使用劳动者,不尽应尽的义务,劳动者诉诸法律时,用人单位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本法第四十八规定(违法解除的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劳动者过错)和劳动法中都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情况下,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主动解除)中和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中均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说明,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劳动者的权利。因此,对于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在解除方面的权利大致是平等的。
最后,提示各位,对于试用期来讲,简单的理解就是:
1、单位和劳动者都不变,只能约定一次;
2、试用期期限先看劳动合同类型,再看合同期限;
3、工资至少是转正后工资的80%;
4、试用期内上社保;
5、单位解除要有录用条件及被证明不符合的证据;
6、劳动者提离职,也要书面辞职信。
三、公司上市为什么会有封闭期,借壳上市是怎么回事?
有《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也是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借壳上市指的是一些企业想上市,但短期财务又达不到内地上市企业标准或比较急于上市等不了IPO融资,就通过资产注入主营一般的上市公司,从而达到间接上市。而被借壳的上市公司大多业绩不好或转型需要,就变成了壳资源,一些小盘股,市值低的就成为非常好的壳资源,从而有可能被爆炒。企业上市前的静默期(Quiet period),一般是指从公司向交易所提出书面上市申请开始,一直到公司股票开始交易25天后为止这段时间内,公司在接受新闻采访、与分析师和投资人见面时,关于上市的有关事项不得披露。在公司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后,所有披露事项不能超过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范围。
四、公司上市为什么会有封闭期,借壳上市是怎么回事?
有《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规定的,也是规范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借壳上市指的是一些企业想上市,但短期财务又达不到内地上市企业标准或比较急于上市等不了IPO融资,就通过资产注入主营一般的上市公司,从而达到间接上市。而被借壳的上市公司大多业绩不好或转型需要,就变成了壳资源,一些小盘股,市值低的就成为非常好的壳资源,从而有可能被爆炒。 企业上市前的静默期(Quiet period),一般是指从公司向交易所提出书面上市申请开始,一直到公司股票开始交易25天后为止这段时间内,公司在接受新闻采访、与分析师和投资人见面时,关于上市的有关事项不得披露。在公司公开发布招股说明书后,所有披露事项不能超过招股说明书里披露的范围。
五、山东mtbe上市公司股票?
目前山东省没有MTBE上市公司,但是在中国境内有多家化工公司上市,其中不乏从事MTBE生产的公司。以下是一些主要化工公司的股票代码:
1. 山东海化(600096.SH):是国内较早从事MTBE(甲基叔丁基醚)生产的企业之一。
2. 中海油宁波石化(600135.SH):该公司主要从事炼油、化工生产,其中包括MTBE的生产。
3. 中国石化(600028.SH/00386.HK):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旗下的上市公司,主营石油和化工业务,旗下公司生产和销售MTBE等产品。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股票代码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前应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和市场研究。
六、如何起诉上市公司股票欺诈?
第一, 建议尽量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一定要核实律师身份(保证是谈案律师处理案件)、核实律师的专业资质以及工作经验,人生阅历。防止案件被倒卖,防止二次被骗;
第二,本律师团队成功追回多人被骗的损失,并且有2个是100%全部追回。2019年9月6日,又有一个2,000,000.00元的案件,经过一审、二审,终于打赢了。
第三,本律师团队主办律师A律师具有5年刑事侦查经验,5年刑事辩护与网络金融经验,专业处理刑事案件与网络金融案件
七、铁塔公司股票什么时候上市?
中国铁塔已经上市了,上市时间为2018年8月8日。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的大型国有通信铁塔基础设施服务企业。2018年7月23日,中国铁塔发售约431.15亿H股,集资最多约681亿港元,上市时间为8月8日。2018年12月5日,荣获第八届香港国际金融论坛暨中国证券金紫荆奖最具投资价值上市公司。
八、基金上市公司股票有哪些?
您好,中国没有上市基金公司,截至2015年底,按资产规模排名前五位的公募基金是:天弘基金、华夏基金、易方达基金、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
九、三七上市公司股票有哪些?
国家对药品实行的最高零售价限制并未因三七价格暴涨而做出调整,与三七相关的复方丹参片等药物的最高零售价格仍维持原样。
分析人士指出,白云山A、昆明制药、云南白药、天士力等多家上市公司,将因为库存等原因面临成本急升的压力。 文山三七特产局表示从近期三七价格上涨情况来看,部分三七品种价格已经达到或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如果三七售价继续走高,两个不利因素就将凸显:一是受暴利影响,州内外一部分群众、企业会转入三七种植业,盲目扩大三七种植面积;
二是州内外制药企业生产的三七产品价格得不到相应提升,势必会让三七制药企业大幅削减三七原料收购和储备。为此,州三七特产局将尽力采取措施并做出相应的调整,调控好三七售价和种植面积,努力避免三七价格大起大落的现象发生。 不少分析师也认为,以三七库存为炒作点介入康美药业很不理智,不建议投资者在此时买入估值已偏高的该股。
十、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怎么算?
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派发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两种形式中选一种对股东进行分红,也可以两种形式同时使用。 现金股利是指以现金形式向股东发放股利,称为派股息或派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向股东分发股票,红利以股票的形式出现,又称为送红股或送股。股票分红后一般都会进行除权处理。 那么什么叫除权处理呢,比如说某家上市公司进行的分红是持一送一的比例来进行分红,那么持股人手中有一千股的时候分红以后就变成了两千股,但是为了保持总的价值不变就会进行除权处理股价就会被调整为之前的二分之一,具体的计算公式是除权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总市值+配股总数×配股价-派现金总额)/除权后总股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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