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政策 数字化助力企业“走出去”

作者:小编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2-02

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加大外汇便利化政策和服务供给,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化、便利化的融资结算服务,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今年以来,监管层多次强调提升跨境便利化水平。在此背景下,日前,多家银行积极服务于跨境贸易便利化,其中更是积极利用了数字化技术。

数字化赋能跨境贸易便利,但需注意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亦强调,要强化开放监管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科技水平,优化系统监测指标,提高预警效率,加强协同监管。金融机构则需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能力以及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打击犯罪与欺诈。

数字化利器

《通知》提出要“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优化跨境金融外汇特色服务”。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监管层曾多次发布关于促进跨境便利化的政策。

如今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步扩大金融领域制度型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和长期资本来华展业兴业。

谈及本次《通知》与此前的跨境便利支持政策有何不同,中国银行(601988.SH)研究院研究员叶怀斌告诉记者,从政治站位上看,本次《通知》中强调的跨境贸易便利,是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的贯彻,站位更高,政策导向更加清晰明确。从经济形势上看,在世界经济波动下行、外需疲软的拖累下,我国对外贸易形势也较年初发生了一定的变化。2023年前10个月,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4.32万亿元,累计增速同比增长0.03%,而三季度末这一数据为同比微降0.2%;在10月以前,我国月度进出口增速连续4个月同比下降。

“从政策支持的主体看,本次强调的是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支持。2023年前三季度民营企业进出口同比增长6.1%,在全部进出口总额同比略有下降的情况下,民营企业进出口保持了增长,占全部进出口总额的53.1%。强调对民营企业的跨境贸易便利,是推动整体外贸活动企稳回升的重点突破。”叶怀斌说。

记者梳理发现,在今年助推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政策中,提升数字化、科技赋能,是重要方向之一。

《通知》中关于“完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详细指出,要优化外汇账户和资本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完善资本项目收入支付结汇便利化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

这与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的《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相呼应。

资本项目是指国际收支中引起对外资产和负债水平发生变化的交易项目,包括资本转移、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衍生产品投资、贷款以及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收买或者放弃等。自2021年6月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陆续批复同意招商银行(600036.SH)、 浙商银行(601916.SH)、宁波银行(002142.SZ)、兴业银行(601166.SH)和交通银行(601328.SH)等5家银行开展资本项目数字化服务试点。

记者了解到,传统资本项目业务需提前准备材料并完成内部审批,如遇问题还需多次往返银行,增加成本;而数字化资本项目服务简化了外债资金结汇流程,降低了财务人员压力,节省时间。

除此之外,近年来,银行机构也加紧了对跨境贸易便利化的科技赋能。如为推动跨境汇款全流程再造,2022年年初中国银行便推出了“中银跨境汇款直通车”,改变了一直以来跨境汇款需客户临柜处理的传统模式,通过参数化数据赋值、智能化信息校验、模板化路径定制,实现了进口付汇全流程自动化处理以及出口收汇秒级入账,开启了中国银行为企业客户提供双方向、全币种、自动化、智能化跨境速汇服务模式,有效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交通银行国际业务Easy系列线上“汇、兑、存、贷、证”业务,实现了跨境支付、跨境结算、贸易融资、结售汇等业务覆盖,跨境汇款业务实现了批量化、无纸化办理,信用证及融资业务电子化、线上化提用等功能,打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极大提高业务时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科技司发布的专栏文章《科技赋能深化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提出,下一步,要提升跨境结算及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即做好科技金融、数字金融相关外汇工作,探索新的应用场景,支持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进一步便利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业务办理,着力打造以跨境信用体系为核心、以单证核验为补充的应用生态,推动企业跨境结算及投融资更加高效便利。

谨防数据流动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数字化赋能跨境贸易便利的同时,也需要提防其背后的风险。

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文指出,下一步要强化开放监管能力建设。即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将风险防控与推进改革、扩大开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机制,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科技水平,优化系统监测指标,提高系统监测预警效率;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FCA)创新部数据安全主管隆峰谈到,随着出境旅游增加,跨境贸易融资、结算等增加,跨境电商越发繁荣,利用非法途径窃取个人信息进行刷单走私、制卡盗刷、电信欺诈等违法行为猖獗。金融机构需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能力以及数据安全保障能力,以便能及时有效监控安全风险,保障支付与交易安全,打击犯罪与欺诈。

在此方面,银行也积极展开了实践。招商银行推出的“跨境E招兑”聚焦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积极帮助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协助企业建立及优化汇率管理机制,提升财务稳定性。在产品建设上,据了解,招商银行整合平台资源,打通渠道,实现外汇交易全流程线上化,覆盖境内外、全时段的外汇交易场景。通过网上自助结汇、购汇锁价、网上外汇避险等产品,帮助企业实时掌握汇市动态,瞬间完成结售汇操作。

“在享受数据高效处理、利用带来的便利的同时,相应的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却没有同步提升上去。”隆峰提示道,“如人工智能技术在与客户对话过程中可能会收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如果这些信息被滥用或泄露,将严重侵犯用户的隐私权,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ChatGPT由于能够模拟与人类进行对话,很容易被攻击者利用来实施诈骗、恶意攻击等。”

另外,随着数字化加持金融业务,数据跨境流动加剧,也蕴藏着新风险。

“数据跨境流动越发频繁,在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数据安全合规风险和隐私保护问题。各国都充分重视数据这一重要资产和主权阵地,纷纷出台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对数据的跨境流转进行密切监管,中国企业因数据安全违规问题被国外处罚的事件也屡见不鲜。全球对重要数据保护立法不断加强与收紧,也给中国开展数据安全立法与监管提出了严峻挑战,如何在国与国之间平衡数据流通与安全问题、数据保护边界问题、数据主权问题,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隆峰表示。

9月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曾发布《规范和促进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旨在保障国家数据安全,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进一步规范和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大湾区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曾圣钧认为,《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跨境数据管理的重点,对企业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国家机关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的,向境外提供涉及党政军和涉密单位敏感信息、敏感个人信息的,仍需要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执行。二是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仍要履行好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保障数据出境安全。三是当发生数据出境安全事件或者发现数据出境安全风险增大时,相关机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网信部门报告。《征求意见稿》对企业事前、事中、事后提出了管理要求,并强调各地方网信部门应当加强对数据处理者数据出境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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